办法规定:3月15日起网购7日内可无理由退货2月14日消息,国家工商总局昨日在其官方网站发布了《网络交易管理办法》,其中规定消费者通过网络购买商品,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,且无需说明理由。该《办法》将从今年3月15日起施行。 2月14日消息,国家工商总局昨日在其官方网站发布了《网络交易管理办法》,其中规定消费者通过网络购买商品,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,且无需说明理由。该《办法》将从今年3月15日起施行。 责编:王薇 ![]() 著作权声明:畅享网文章著作权分属畅享网、网友和合作伙伴,部分非原创文章作者信息可能有所缺失,如需补充或修改请与我们联系,工作人员会在1个工作日内配合处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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