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反垄断法”成悬在头上的达摩克里斯之剑

  作者:畅享网
2008/9/3 15:07:37
本文关键字: 反垄断 英特尔 AMD 法律

2008年8月1日,备受各界瞩目的《反垄断法》正式开始实施。《反垄断法》的出台,在中国市场经济和市场法制的发展史上都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。随着《反垄断法》的实施,昔日专横跋扈的垄断者不得不在未来的日子夹起尾巴做人了,悬在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落下的日子也为时不远。

《反垄断法》让垄断者失去伊甸园

自从14年前人大提出反垄断立法以来,这部法律从孕育到诞生都受到了多方的关注。亚洲成了全球经济发展的发动机,而飞速发展的中国更是亚洲经济的领头羊。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,只有在世界各地都运用相同的法律法规,才能确保全球市场公平竞争。

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,我们需要健全统一、开放、竞争、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,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环境。而且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和国内市场进一步对外开放,更多的跨国公司和外国商品进入我国的市场,对中国经济的影响越来越大。遏制跨国公司在中国的垄断违法行为,保护民族工业和国家经济安全,促进中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市场结构的完善,都需要一部明确的反垄断法,对不合理垄断行为予以制约。在这个时候,我国《反垄断法》应运而生,这也是我国与全球市场经济法制接轨的表现。根据联合国以及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(OECD)统计,当前世界上约有80多个国家制定了类似的反垄断法来规范市场秩序。建立反垄断体系,设立《反垄断法》也是世界各国经济发展和法律体系完善的必然趋势。

但随着8月1日的到来,垄断者的美梦即将醒来。随着我国《反垄断法》的实施,垄断者再也无法高枕无忧,企业和政府机构刺向垄断者的利剑也悄悄抽出了剑鞘。而失去中国这块最大的肥肉,对于垄断者的打击更是空前的,甚至将直接斩断垄断企业在新兴市场的利润链条。悬挂达摩克里斯之剑上的马鬃一旦断掉,垄断企业就将为自己的独断专行付出惨痛的代价,他们输掉的不仅仅是利润,而可能是自己的未来。

反垄断有利于自由竞争 最终使消费者受益

反垄断究竟是利是弊,在业内一直存在争论。而跨国公司为了掩盖自己的种种滥用市场地位的行为,也曾找出种种理由,例如英特尔在面对来自欧盟的质询中就辩称:“低于成本定价或掠夺性定价,提供优惠措施,实际上最终将使消费者受益。”

事实果真如此吗?看看英特尔最近所采取的种种举动,我们就会发现这种辩解是无力且虚伪的。为维护自身的垄断地位,英特尔一直采取“市场基金返款”与“销售返点”的市场措施,利用强大的经济实力建立排他性市场返款体系,并最终从OEM厂商和消费者手中“掠夺”高额利润。而为了适应8月1日实施的《反垄断法》,英特尔已经悄悄地逐步降低“市场基金返款”与“销售返点”的比率,拖欠一些小的OEM的“市场基金返款”,并正在劝退一批IIP(Intel Inside Program,联合市场推广和商标授权计划)经销商。英特尔此举造成很多OEM制造商成本上升,举步维艰,并且也使自己受到来自OEM的起诉。

而英特尔之所以采取了以上措施,无疑都是为了降低即将来临的法律风险,众所周知,在中国的《反垄断法》尚未出台之前,英特尔上述行为无法定义成违法行为,其竞争对手无法起诉。但在《反垄断法》出台后,英特尔的上述行为则可能被竞争对手以垄断行为为由提起诉讼。但是英特尔临阵抱佛脚的举动,不仅不会使自己摆脱垄断的罪名,相反会给自己带来更大的麻烦。

垄断厂商强大的垄断势力直接影响了下游OEM厂商的生存状态,甚至在某些时候可能会间接影响到反垄断调查,而为这一现象最终买单的必然是消费者。为此消费者要付出更加高昂的价格来使企业获得垄断利润,为上游垄断企业的行为买单,甚至无法获得性能最佳的产品。唯有打破垄断,让市场自由竞争,才能让市场秩序正常运转,让消费者获得最大的利益。难怪不少DIY爱好者会调侃到:“如果没有AMD的竞争,我们恐怕永远只能花鲍鱼的钱买扣肉”。

拿起法律的利刃刺向垄断者

全世界都在逐渐加大在反垄断执行方面的力度,打破垄断带来的桎梏。例如在日本,公平贸易委员会就曾发出警告信裁定,英特尔滥用垄断权力,排斥公平开放的竞争,从而违反了日本反垄断法。在韩国,南韩贸易委员会官员突袭检查了英特尔当地公司,作为对英特尔反竞争行为调查的一部分并最终判处2600万美元的反垄断罚款;欧盟贸易委员会就英特尔的反垄断调查也不断的升级,英特尔将面临38亿美元的巨额罚款。而即使在英特尔的老家美国也遭到了来自AMD的反垄断诉讼,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也没有放弃反垄断调查的脚步,并且美国新闻节目《60分钟》也报道了英特尔从事垄断性商业行为的举动。而在德国、巴西、爱尔兰等国家,政府和执法机构也处理了多起反垄断案件,例如在巴西,垄断企业就曾为自己的行为付出千余万美元的罚款。

由此可见,无论是政府还是公众舆论,世界各国都对垄断行为采取了积极的制裁措施,并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。而随着我国《反垄断法》的实施,我们也有了和垄断者相抗争的利器。我们需要政府、行业和公众共同努力,向一切滥用市场支配权力的行为说不,共同营造一个公平、健康的市场环境。我国《反垄断法》的出台将使垄断者在世界发展最快的市场丧失垄断暴利,任何垄断者都将穷途末路。

最后,法律对于社会的调控并不是以法令的颁布为终点,而仅仅是一个起点,紧随其后的应该是对社会和政府相关机构的教育。当某一天《反垄断法》不再是“法律”,而成为自觉遵守的商业道德的时候,垄断行为才会真的从商业竞争中逐渐绝迹。

来源:IT世界网

责编:张赛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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